公积金提取
一、租赁、退休 提取公积金
条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本市商品房、公租房支付房租的
到达退休年龄的
办理流程:
1、微信关注济南公积金公众号
2、个人中心--解绑与绑定--绑定自己公积金
3、特色服务--提取业务--提取类业务---一步办结类提取(租房、退休)
4、提取原因---按照业务内容填写信息---提交
材料
银行卡及卡号
已婚职工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其他
1、网页官网办理,需要申请人和配偶无房证明。单身职工《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2、定额提取每月1次,限额提取每年1次
二、死亡提取
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流程:柜台办理
所需材料:
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书(需注明死亡人信息和赠予金额)
继承人四大行I类卡
提取授权委托书
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三、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
条件: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可一次性提取房屋产权人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因增设电梯个人实际出资的费用
办理流程:柜台办理
所需材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备案证明原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
产权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
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提取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四、购房提取
条件:购房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中的一方必须与购房职工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口簿
办理流程
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服务窗口。
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结婚证、户口簿
1.购买本市商品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全款购房发票。
2.购买本市再交易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全款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3.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准购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全款购房发票。
4.购买本市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所购拆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全款购房票据或契税完税证明。
5.购买本市公有住房的,应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全款购房发票。
6.购买本市拍卖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全款购房发票。
7.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全款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或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款购房发票。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办理流程
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服务窗口。
1、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1-4级)
3、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合同通知
问:职工未经过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取得残疾证后,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
员工变更公积金个人信息
条件:员工个人信息有需要变更或者错误的
办理流程
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服务窗口或者公司公积金开户行公积金窗口。
材料:
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