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与此同时一些省份也发布了新的通知,让我们一同了解这些调整吧!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自2023年11月1日起,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广西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一类: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1元;适用地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以及东兴市;
二类: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6元;适用地区: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区;
三类: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适用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