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以来,全国各地气温攀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用人单位应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对相关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什么是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北京 BEIJING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
在 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上海 SHANGHAI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300元/月。
天津 TIANJIN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重庆 CHONGQING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福建 FUJIAN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 5-9 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 低到 33℃以下(不含 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5月份应 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 月份应当按月或 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广东 GUANGDONG
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广西 GUANGXI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10月份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每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在岗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50元至30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1.5元至13.8元。
湖北 HUBEI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每年6、7、8、9四个月。
吉林 JILIN
高温津贴的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安排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从事高温户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劳动者所在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8月,共3个月。
江苏 JIANGSU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河北 HEBEI
据我省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实际情况,夏季高温津贴实行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者,视同室外作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山东 SHANDONG
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
四川 SICHUAN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
浙江 ZHEJIANG
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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